发表时间:2013-03-23
市民咨询生育二胎问题
自己是历城区港沟办事处东梧河东村的村民,自己与丈夫生育一个女孩(没有准生证),现在自己年满32周岁,咨询能否生育二胎。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3-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我们已经与当事人电话联系,根据《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第四十二条的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