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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3-21
市民反映收取门头房垃圾费问题

槐荫区中光明街,青年公园办事处城管对于整条街上的每个门头房收取50、100元不等的垃圾费,咨询收费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3-03-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我局征收科落实,我局收取沿街门头房卫生费用是根据济南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文件下发济环卫发【2000】55号和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环卫局联合下发济价费字【1997】第103号文件,关于确定门头房的卫生费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规定收取责任区清扫委托服务费、垃圾袋装上门服务费、垃圾处置费和垃圾代运费四项费用,来电人如有不明白,可以让前去收费的工作人员讲解具体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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