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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3-11
市民反映医药费报销问题

家人身患癌症在2月17日去世,属于市职工医保,之前在报纸上看到,除医保报销的部分之外,自己负担的医药费可再报销不低于50%,咨询此政策是否已经实施。

回复时间:2013-03-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告知当事人目前济南市医保没有二次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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