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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3-05
市民咨询新农合报销问题

是槐荫区段店镇某村村民,生育保险与新农合都已缴纳,现生育保险已经报销,咨询新农合是否可以再次报销。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3-03-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区新农合办公室对来电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解,按照《槐荫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的优惠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就不能报销新农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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