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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2-07
市民咨询宫外孕住院费报销问题

现在高新区某单位工作并交纳五险,2013年2月进行宫外孕手术,来电人表示之前已经生育过,咨询如何使用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报销比例是多少。希望相关职能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2-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回复:

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育女职工宫外孕的住院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需提供病历首页、医嘱单复印件、发票原件、汇总的费用明细。医保范围内费用,1000元以上部分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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