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2-01
市民反映购房发票问题
自己在北园路嘉汇环球广场购买一套公寓,2009年9月付清全部房款,因为种种原因,11年12月份才交房,之后开始办理缴纳维修基金(12年4月缴纳),缴纳契税需要发票,房地产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开票,没有发票不能交契税,更不能办理房产证,希望政府帮助通知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回复时间:2013-02-0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热线工单后,我局经调查,举报人在购买商铺时,山东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开具收据。当事人士收据丢失,所以无法换开发票,山东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要求其登报声明,登报后已给其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