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31
市民咨询二级残疾人是否有相关补助
母亲户口在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西周居委会,二级残疾,有残疾证,不是低保户,现咨询残联是否有相关补助,请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1-3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残联回复:
济南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残联【2010】17号)第五条规定,“对于贫困重度残疾人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给予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享受生活补贴。当事人的母亲不符合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