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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1-29
市民咨询户口迁移后子女入学问题

自己的户口在历下区属于集体户口,妻子的户口在槐荫区五里沟派出所属于集体户口,如将孩子随妻子落户到五里沟派出所,咨询孩子在户籍地所属的学校入学时是否可以正常办学籍,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1-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出台的招生意见按照“户籍与居住地相结合”的政策,您假如让孩子在槐荫区上学,需提供槐荫区片区的房产证和槐荫区的户口,房产证必须是孩子监护人或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孩子的户口还必须是槐荫区的,如果您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欢迎到槐荫区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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