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9
市民咨询补办独生子女证问题
自己和父母的原户籍所在地天桥区泺口,2009年因为结婚,自己将户口迁往现户籍地历下区文东派出所,自己的父母亲均已去世,现在自己想代替父母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但却发现独生子女证丢失,咨询自己这种情况应该到哪个部门,提交哪些手续补办独生子女证,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1-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之一:原始档案;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证号;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