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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1-27
市民反映补办独生子女证问题

自己之前在市中区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丢失,原工作单位为济南市普利中学,自己的户籍地在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目前计划补办新证,但自己于1979年12月1日在省立二院生育孩子时,医院并未开具过子女的出生证明。来电咨询若自己没有子女的出生证明如何补办新的独生子女证。

回复时间:2013-01-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应出具下列证明之一:原始档案;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证号;原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原发证机关(原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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