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5
市民反映某烧烤店不开发票问题
在市中区回民小区内的一家烧烤店消费了220元钱,但是没有开具发票,怀疑偷税漏税,希望相关部门希望协调补开发票。
回复时间:2013-01-2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热线工单后,我局经调查市中区回民小区内烧烤该摊位无任何证照属无证经营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对从事生产、经营而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或执业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税务机关无权发售发票,我们已对其无税务登记证行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