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3
市民咨询公司房产税、土地税问题
自己注册一间公司,房屋、公司是个人的,来电咨询公司房产税、土地税自己是否交纳。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1-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1)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明先生为产权所有人,因此,需要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 (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济南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65号)规定,市区内一等土地20元/平方米,二等土地12元/平方米,三等土地6元/平方米,四等土地4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