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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1-23
市民咨询生育二胎所需材料

自己与妻子都是独生子女,有一个男孩,现在还想再要一个孩子,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复时间:2013-01-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口计生委回复:

《省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具体事宜当事人可直接去其户籍地的办事处计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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