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1
市民咨询是否取消收取港澳通行证工本费
2013年1月1日开始,公安部门是否有取消收取港澳通行证工本费的政策。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3-01-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经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互联网发布的消息,自2013年1月1日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国务院港澳办和地方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和签注费以及《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未涉及公安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的事项,因此按照上级要求,对《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执行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