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21
市民咨询更改姓名问题
自己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自己,现想给孩子更改姓名,咨询是否需要孩子父亲签字与提交哪些手续,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给予回复。
回复时间:2013-01-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关于规范常住户口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中姓名变更相关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可凭当事人与孩子父亲的书面申请、离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到派出所一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