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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01-19
市民反映购房落户问题

自己有两套住房,第一个住房在槐荫区,第二个住房在天桥区,两套总共的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现满足落户政策,槐荫区公安局户籍科工作人员向自己索要购房协议、契税发票和税务带开发票,自己到市房管局开具税务带开发票,工作人员告知二手房无法帮助开具,咨询如果此证明不能开具,是否可以正常落户,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3-01-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当事人申请购房落户需提供购买二手房的购房协议、契税发票以及税务局代开的全额购房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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