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3-01-06
市民咨询军人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自己是武警部队自主择业的军人,咨询2013年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属于市军转办发放。
回复时间:2013-01-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文)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政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济南市的现行办法是:安置到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比照计划分配到市级党政机关的军转干部的工资套改办法,先按公务员工资标准套改,再按有关规定计算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安置到其他县(市)区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财政负担。现在的发放办法保证了同城、同职级、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