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2-10
市民反映赔付不合理的问题
我在天桥区环城路的4路公交车泺口站牌处向西30米左右的某乳业摊位购买了一箱佳宝牛奶,弟弟食用后拉肚子。后找到佳宝乳业后,送奶员到达家中告知只给与赔付60元。对于此处理我认为不合理,现要求佳宝乳业赔付成箱牛奶与医药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给予合理解释。
回复时间:2012-12-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工商局回复:
对于此问题我局十分重视,责成天桥分局洛口工商所落实处理,工作人员与被申诉方取得联系,被诉方已经给申诉方赔付现金60元和牛奶一箱,经调解申诉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