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2-05
市民反映餐馆拒开发票的问题
与朋友去芙蓉街某餐馆用餐,总花费157元,要求饭店开具发票,店内拒绝提供,对此非常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12-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接热线工单后,我局趵突泉中心税务所立即对该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核实由于该单位负责人自己保管发票,当时因有事临时离开,所以导致未能及时给举报人开具发票,该餐馆已为举报人补开了发票。我局对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票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