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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9-13
市民咨询血浆费用能否报销

家人在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咨询血浆的费用是否可用职工医保报销。要求职能单位落实答复。

回复时间:2012-09-1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依据201号市长令,告知来电人,根据政策规定在急救、抢救、手术中使用血浆制品,可按照比例报销,其余情况下,使用均由个人负担,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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