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9-12
市民反映享受抚恤金问题
父亲原是某企业单位职工,1980年受工伤,2002年因工伤并发症死亡,去世时母亲还不足50周岁,单位告知年龄不够标准,无法享受抚恤金,现在母亲已经年满60周岁,咨询是否可以享受抚恤金。
回复时间:2012-09-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工作人员向来电人详细解释了我市政策,因其父亲退休时其母亲未满50周岁,不符合领取遗属困难补助费的条件,所以不能列为供养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