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21
市民反映车辆年审检测尾气问题
自己的货车(鲁A3***G)需要到章丘市车管所审车,但需要先去检测尾气,咨询是否合理,请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8-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章丘市回复:
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省公安厅《关于实施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济南市、我市相关文件。在用机动车应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机动车注册登记地有资质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环保检验。经检验合格的,由环保部门核发环保检验标志。经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自行维修后进行复测。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