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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8-14
市民咨询开办公益性公墓园所需手续

自己在历城区西营镇附近的片区承包一片土地,已经办理承包手续,咨询开办公益性的公墓园需要哪些手续。

回复时间:2012-08-1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公益性公墓是指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为公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因此只能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个人不允许开办公益性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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