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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7-29
市民咨询办理土地权使用证问题

自己在历下区山大南路购买的二手房,已经取得房产证,咨询是否还需要办理土地权使用证。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7-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

城镇上市住房上市交易后土地证办理,需由交易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办理时需提交材料:购房协议、契税缴纳证明、过户后的房产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到房屋所在区局办理。如果该房产为市直房改房,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由受让方按房屋成交价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该房产为省直房改房,土地证暂无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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