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6-12
市民咨询领取生育补助问题
家住商河县怀仁镇,2011年10月份第一胎生育女孩,咨询是否有生育补助,希望职能单位落实处理,给予答复。
回复时间:2012-06-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经商河县卫生局调查,根据医改政策有关要求,我县自2009年开始对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我县农业户籍孕产妇开展专项补助项目。当事人的妻子是2011年10月份在县人民医院住院分娩,按照《商河县2010年—2011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分娩的补助对象由定点助产机构直接补助,因此,当事人可携带产妇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原件、复印件及医疗保健机构发放的妇幼信息卡(IC卡)去县医院新农合办公室领取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