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5-29
市民反映某小饭桌无证经营问题
历下区山师东路23号2号楼某户经营了一家学生小饭桌,属于无照经营,请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回复时间:2012-05-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药监局回复:
一、调查情况:该小饭桌位于山师东路23号院2号楼*单元***室,经询问得知该小饭桌目前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室内发现消毒柜以及保洁设施,但并无消毒记录及进货验收及索证索票。二、处理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书写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在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继续营业,并告知其要完善消毒记录及进货验收索证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