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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24
市民咨询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金额问题

张女士咨询:2012年灵活就业人员最新养老保险的缴纳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时间:2012-04-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根据济人社发[2012]68号文件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可参考下列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按照月缴费基数下限177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354.4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520.8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649.70元。

  二、缴费基数按照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2953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590.6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757.0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885.90元。

  三、缴费基数按照月缴费基数上限8859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缴纳1771.8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5.5%比例+4元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合计每月缴纳1938.22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照10%比例)的,合计每月缴纳2067.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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