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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4-09
市民反映居民在楼道内养鸡问题

市中区乐山小区北区10号楼有业主把鸡喂养在楼道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回复时间:2012-04-0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中区回复: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对城区饲养的住户进行劝阻教育为主,城管科已派工作人员对该户进行说服教育,该住户答应近期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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