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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29
市民反映某家纺商铺不开发票问题

谷女士反映:自己在历下区解放路某家纺店购买了3件四件套,来电人向商家索要发票,工作人员称是特价商品不予开发票,只能开具收据,来电人对此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帮助补开发票。

回复时间:2012-03-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现将调查落实情况报告如下:历下区解放路**家纺,经营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号。经查,济南**商贸有限公司,税号:3701******85;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号临街综合楼*单元*层东户;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核算;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家用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百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500元罚款,并向举报人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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