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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23
市民反映某户外用品店未办理税务登记问题

 市中区馆驿街某超市内地下一层有一家户外用品店,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请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3-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国税局回复:

接到反映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户外休闲用品店,经营地址:市中区馆驿新区***号。负责人:吕*。电话:159****4411。主要经营范围:服装、鞋帽、眼镜、炊具、卫具、手表、百货、箱包。 接到举报后,我们立即对该户外休闲用品店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情况是:该店于2012年1月11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号3701****2721,业主姓名:吕*。未办理税务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该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我局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业户于3月26日前办理税务登记 。待其办理了税务登记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业户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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