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短信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3-20
市民咨询晚婚晚育有何优惠政策

李女士咨询: 晚婚晚育的优惠政策。

回复时间:2012-03-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计生委回复:

男女双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