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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3-10
市民咨询龙洞街道开发问题

听说历下区龙洞办事处某村委已与开发商签订开发协议,咨询此事是否经由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希望告知拆迁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回复时间:2012-03-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下区回复:

关于该村旧村改造:济南市政府(济政发[2011]15号)文件规定,区县人民政府为改造责任主体,旧村改造工作在政府主导下依法进行,村两委无权与任何开发商单独签订开发协议。关于补偿问题一切按济南市人民政府(济政发[2011]15号)文件和济南市政府令238号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以确保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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