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短信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2-28
市民反映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对象之前交过两年保险,2010年11月辞职,2011年3月份续保至今,2012年2月份生子,咨询生育保险能否报销,如果不能,能否让现在的单位把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份之间的保险补上,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这种情况在女职工生育前未缴满12个月,无法报销。生育保险正常情况下不能补交。如果单位违反规定不缴费的,可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