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下区泉城路榜棚街某餐厅消费40元,店方拒绝开具发票,希望相关单位尽快落实处理。
市地税局回复:
该单位因为当时新版发票专用章还未刻好,未能及时开具发票。我科对有关人员进行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发票管理办法的宣传教育。经与举报人沟通,发票已给举报人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