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短信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1-16
市民咨询个体户经营是否有减税政策

在历下区做个体经营,咨询济南市地税局对于个体工商户有无相应减税政策。

回复时间:2012-01-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联系,其实际经营范围为维修打印机、销售建材,月营业额1万左右,在地税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附加税费。(1) 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6号)中附件二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目税率表来征收。(2) 附加税费:若增值税达不到起征点,属于减免增值税的,根据《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批复 》(鲁地税函[2001]60号)的规定,凡经批准减免(不包括先征后返)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