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11
市民反映军人家属优待金补贴问题
孩子2010年到成都军区当兵,家属享受家属优待金补贴,之前咨询的接兵领导,告知自己每年按照6000元发放家属优待金补贴,到商河县民政局优抚科领取时,只领取到1000元,对此不满,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2-01-1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经县民政局调查,按照商政发【2002】42号文件规定,有承包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00元。2011年10月16日印发的《中共济南市委 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 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的意见》(济发[2011]18号)“具有我市城乡常住户籍并按规定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服义务兵期间,其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发放。”因此,201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执行商政发[2002]4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