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历下区国有企业单位参加工作,应到2017年退休,但已于2009年去世。咨询关于丈夫的独生子女补助费,是否可以领取享受。
历下区回复:
历下区人口计生委已经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经核实,当事人的丈夫去世时,未到退休年龄,根据《省人口计生条例》规定,不能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