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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11-04
市民反映落户问题

自己的户口在德州,妻子的户口在历城区冶金学院属于集体户口,归郭店派出所管辖,自己与妻子已离婚,自己的孩子已经2岁一直没有落户,给孩子在德州落户时,告知需要妻子的户籍所在地的郭店派出所开具未落户的证明,但郭店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工作流程中没有规定要开未落户证明的依据,因此给予无法开具,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协调郭店派出所帮助开具孩子未落户证明。

回复时间:2012-11-04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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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11月2日派出所开局了未落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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