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劳社<2008>-10文件中规定的特殊困难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现在济南市执行吗?怎样办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鲁劳社【2008】10号文关于特困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的规定只执行到2009年1月1日。目前不再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