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10-30
市民反映阳光100小区停车费问题
自己是槐荫区阳光100小区的居民,之前购房时没有收取停车费,现小区按照白天每小时4元、夜间每小时6元收取停车费,开具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发票,咨询物业时,工作人员告知此项费用用于保安工资与设备的养护,对此不满,请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是否开具此项收费的明细。
回复时间:2012-10-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核实,小区内业主可以租赁地下车位用以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小区,是根据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公布我市市内各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住宅小区外来车辆停放超过2小时按照2元/小时/l辆缴纳场地使用费,每天最高不超过12元。现物业公司实行: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两小时8:00-19:59为2元,夜间20:00-次日7:59为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