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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10-24
市民反映储藏室内存放氧气瓶问题

历下区正觉寺小区2区某居民在楼下的储藏室内存放了一个大号工业用氧气瓶(蓝色),认为有安全隐患,咨询相关部门居民自己存放大型工业用氧气瓶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希望相关部门进行解释说明。

回复时间:2012-10-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质监局回复:

接到举报后,我局立即责成市局特监处调查处理,根据特监处回复: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二十九条,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充装单位的气瓶;第四十五条:储存充气气瓶的单位应当有专用的仓库存放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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