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9-12
市民反映发放过节费问题
居住在槐荫区桃园小区南区,属于刘庄村委会管辖,每年过节村里都按人口发放过节费,孩子现在当兵,中秋节的过节费村里不发放给孩子,咨询村里的做法是否合理,孩子服役期间是否应该享受村里的待遇。
回复时间:2012-09-1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刘庄村委核实,该村民的孩子当兵期间,其家人享受国家发放的补贴,超出村民待遇,因此不能再重复享受村民待遇,等该同志退役后,再继续享受村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