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之前生育了一个孩子,现在再婚后符合规定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咨询此次生育后能否享受产假,具体如何规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经济南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落实: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