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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9-10
市民反映办理低保问题

户籍所在地市中区万紫巷,现居住在市中区王官庄小区,在王官庄街道办事处办理低保时被告知还需提供无房产证明、无车证明、无收入证明,咨询是否合理,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9-1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中区回复:

经市中区王官庄街道办事处落实: 经王官庄办事处调查,房产证明、车辆证明、收入证明是办理低保必须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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