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9-05
市民反映垃圾处理费问题
自己是槐荫区省立医院宿舍住户,有自称是槐荫区卫生所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垃圾处理费用56元。咨询所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用由哪个部门管理,来电希望相关单位给予合理解释。
回复时间:2012-09-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槐荫区回复:
经环卫所落实,收取槐荫区436号省立医院宿舍住户卫生费用是根据济南市物价局及济南市环卫局文件济价费字[1998]129号《关于确定济南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属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