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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8-31
市民反映医保卡报销问题

自己是一名伤残军人,户口地在历下区姚家庄,现在居住在槐荫区西客站片区,前期因病使用职工医保卡到济南市五院门诊处看病,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如何报销。

回复时间:2012-08-3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依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07】45号),历下区七级残疾军人,其咨询8月20日在五院门诊手术费用的减免问题,经医保系统查询,其在药品检查、治疗项目共花费303.10元,个人负担256.47元,其余570元为检验,手术麻醉项目,不属于减免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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