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29
市民反映某大酒店使用地沟油问题
在历下区旅游路某大酒店,此酒店使用地沟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8-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回复:
我局市稽查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携带食品快速检测设施对该大酒店整体食品安全状况和采购使用食用油的情况进行了突击稽查,现场调查了食品库房微机内食用油的进货电子台账和纸质采购记录、索证索票材料,调取了财务结账单、入库单等资料,稽查发现酒店整体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酒店目前共使用三种食用油:龙大压榨一级花生油、海皇牌大豆油(餐饮专用)、崔字牌小磨香油;酒店食堂使用的食用油分两类:一是酒店厨房炸过两次(内部规定不得超过两次)食品的二次用油;二是海皇牌大豆油(餐饮专用)。龙大压榨一级花生油采购自济南喜香源商贸有限公司,海皇牌大豆油(餐饮专用)采购自济南金谷源商贸有限公司,崔字牌小磨香油采购自生产厂家,进货台账和索证材料均齐全。执法人员在稽查过程中使用快检试纸对酒店和食堂使用的食用油进行了酸价和过氧化值的快检,结果均合格,为慎重起见,执法人员对酒店库房内的海皇牌大豆油(餐饮专用)、龙大压榨一级花生油,酒店食堂正在使用的二次用油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当日送往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将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根据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资料调查和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该酒店有使用地沟油的迹象,酒店库房内的海皇牌大豆油(餐饮专用)、龙大压榨一级花生油,酒店食堂正在使用的二次用油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尚需等待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