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8-29
市民反映领取会计证问题
户籍在泰安,现在暂住在天桥区,已经办理暂住证,2011年12月份在天桥区进行会计证考试,成绩单已经下发,自己电话咨询过天桥区财政局,是否可以到此领取会计证时,工作人员告知需要到户籍地领取,来电人对此表示怀疑,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自己到何处领取会计证。
回复时间:2012-08-2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财政局回复;
已联系咨询人,会计从业资格证成绩省内(除青岛)有效。会计证是分级属地管理,办证到单位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没有单位按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可以到天桥区会计管理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