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8-27
市民反映小区车位租赁费问题

市里刚出台文件规定“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220元/月,上浮10%,下浮不限,”居住在市中区建设路世纪佳园小区,之前小区收取140元/月的车位租赁费,另收50元物业费。文件出台后8月22日小区贴出通知“执行该政策文件”,改为车位租赁费240元/月,另收50元物业费。认为不合理,希望帮助反映。

回复时间:2012-08-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中区回复:

经落实,该小区物业按照车位租赁上浮10%的要求在220元/月的基础上最高收取220+20=240元/月。没有超出文件规定,已责令小区就收费标准问题与业主通过合同约定。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