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孩子今年在外省学校大学毕业,现在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天桥区纬北路派出所,所有手续证件已经齐全,但是派出所告知另外需要孩子单位开具的接收证明,询问是否有此规定。
市公安局回复:
经了解,对于大中专毕业回原籍的:无工作的,要求有报道机关人事部门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有工作的,要求由接受单位出具的单位接受证明信。